當前位置:
  • 首頁
  • 本科生
  •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細則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細則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要求以及《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為嚴格貫徹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確保招生工作的科學、規范和公平性,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2022年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招生錄取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

2.做到報考條件明確,工作程序規范,選拔辦法公開,錄取結果公示。

3.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招生標準,切實提高考生、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滿意度。

4.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培養復合型人才,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

二、組織機構

1、第二學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楊光暐、丁金閃

副組長:李龍

成員:翟會清、李林、劉靳、劉淑芳、韓冰

秘書:方心

2、紀檢督查小組

組長:劉建鋒

成員:楊峻瑋、劉昕雨

3、學院專業復試小組

學院成立電子信息工程專業第二學士學位復試小組,實施本專業的復試工作,復試小組由專業負責人和專業骨干組成(復試小組成員名單以最終參與復試的人員為準)。

三、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制

招生計劃

學費

080701

電子信息工程

2

15

6000元/年

四、初審細則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普通高校繼續開展第二學士學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廳函〔2020〕9號)的文件要求,進一步優化人才培養結構,為高校畢業生創造更多再學習機會,培養造就復合型、應用型人才,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初審工作將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綜合考慮、寧缺毋濫”的原則,切實發揮初審環節在人才選拔中的重要作用,在確保公正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到統籌兼顧、精準施策、嚴格管理。

根據我校第二學士學位招考管理工作組及專家組的指導與意見,現將初審評審內容公布如下:

序號

初審內容

總分數

1

先修課程(數學類、物理類)

20

2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成績

10

3

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

5

4

本科成績

35

5

大學期間的獲獎或榮譽

5

6

參加的競賽或項目

15

7

發表論文

5

8

計算機類等級證書

5

注:

1.雅思6分及以上、托福90分及以上、同等水平專業外語等級考試通過,可等同于大學英語四六級通過。

2.本科成績主要以“平均分”為審核標準,績點(GPA)作為參考。

五、復試內容與安排

1.復試內容與形式

復試采取綜合面試方式,分為考生自述環節和專家提問環節,其中考生自述環節采用PPT的形式介紹個人基本情況。

復試內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和綜合素質等方面的考核。思想政治考核不計入面試總成績,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具體考核方式如下。

考核項目

考核內容

考核方式

思想政治素質

(一票否決)

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專家現場提問,口述作答

綜合素質

外語聽說能力,專業與創新素養,數理基礎,思維能力,學科競賽/科研或社會實踐等方面的經歷,心理素質等

(1)每位考生復試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5分鐘,其中考生自述環節不超過3分鐘。

(2)復試專家獨立打分,滿分100分,低于60分則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3)復試成績為各位復試專家獨立打分的算術平均值。

2.復試安排

復試工作后續另行公布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本專業學院官網:http://www.hetaojiu.org/。

六、錄取與公示

考生根據總成績擇優錄取,初審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50%,復試成績占總成績權重的50%。即

總成績=初審成績×50% +復試成績×50%。

說明:

(1)考生復試成績具有否決權,即復試成績必須合格才能納入總成績,否則不予錄取。

(2)根據本專業招生計劃、考生報考自愿和復試成績,按照《西安電子科技大學2022年第二學士學位招生簡章》規定的錄取原則進行錄取。依據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如出現總成績同分情況,則以初審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3)擬錄取考生將在西安電子科技大學教務處網站和本科信息招生網上公示。

七、復試監督和復議

對招生過程中出現的異議,考生可在3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或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申訴及復議。

學院監督舉報電話:029-81891663

學校監督舉報電話:029-81891725

 

電子工程學院

2022年5月20日

責任編輯:鄧鑒